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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45个县(市)工商联完成换届

发布时间:2016-09-19

 
按照《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章程》、中共中央办公厅转发《中央统战部关于工商联(民间商会)2012年换届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1]17号)和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转发《自治区党委统战部关于我区工商联(总商会)2012年换届工作的意见》(新党办发[2011]41号)的通知要求,截止目前,全区已成立的93个县(市)级工商联中,已有45个县(市)级工商联完成换届。
县(市)工商联换届工作得到了当地地、州党委的高度重视,换届工作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工作程序,在全面考察的基础上,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把政治上强作为衡量干部的首要标准和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优化工商联领导班子结构,一批熟悉统战和经济工作的党政领导干部选进了班子。如昌吉回族自治州决定,各县(市)工商联主席(会长)由常务副县长(副市长)担任,各地非公制经济代表人士、有影响的经济界人士也选进了班子,增强了工商联的代表性和广泛性。
换届后的各县(市)工商联班子结构得到了优化,服务非公有制经济的能力得到了明显提升,为推进地区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确保两个“健康”提供了坚强的政治和组织保证。自治区工商联也将于近期下派工作调研组赴有关地州指导换届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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