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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阜康市非公企业首获国家煤层气开发利用补贴

发布时间:2017-02-13
 

新疆阜康非公企业首获国家煤层气开发利用

补贴资金1617万元

  

     为鼓励煤层气的开发利用,国家对企业开采的煤层气出售或总用作民用燃气化工原料等进行适当补贴。十三五期间,煤层气(瓦斯)开采利用过程中,中央财政补贴标准从0.2/立方米提高到0.3/立方米。煤层气(瓦斯)即是煤矿安全生产的主要隐患,也是重要的能源资源。加快煤层气的开发利用,化害为利,变废为宝,是从根本上减少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增加能源供应的重要措施,对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安全发展、清洁发展和节约发展都具有重要意义。
    阜康市工商联在企业走访过程中,邀请市财政局煤炭局、安监局积极向新疆科林恩德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阜康市通源新能源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讲明白政策、讲明白优惠,并积极协助企业向上级申报补助项目,2016度,新疆科林恩德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和阜康市通源新能源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2非公有制企业荣获国家煤层气开发利用补贴资金161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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