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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塔城地区将《民营企业评议地、县(市)政府部门和相关单位工作》纳入绩效考核

发布时间:2017-03-03
 

新疆塔城地区将《民营企业评议地、县(市)政府部门和相关单位工作》纳入绩效考核

 

民营企业评议地、县(市)政府部门和相关单位工作是改进地、县(市)政府部门和相关单位工作作风,优化服务,促进民营经济快速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为进一步提高地、县(市)政府部门和相关单位的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大力优化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环境,推动民营经济更好更快发展近日,在塔城地区非公有制经济工作汇报会上,自治区党委常委、塔城地委书记尔肯江·吐拉洪同志强调,建立非公经济体评议相关职能部门工作机制,将评议结果纳入部门年度绩效考核。

目前,地区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协调领导小组与地区绩效办对接,地区绩效办将把《民营企业评议地、县(市)政府部门和相关单位工作》列入被评议单位的绩效考核当中,并赋相应分值,并以测评结果作为地、县(市)政府部门和相关单位年终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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