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工商联印发《关于持续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进一步转变商会作风的通知》
为进一步加强调查研究,解决会员急难愁盼问题,《通知》要求,商会围绕会员企业普遍反映的痛点、堵点、难点问题,每年组织人员深入会员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实地走访调研不少于会员数量的三分之一。商会以问题为导向,奔着问题去、解决问题来,避免“走马观花”“蜻蜓点水”或仅作“亮相打卡”。商会班子成员牵头对重点难点问题进行深入调研,形成工作清单,提出解决方案。
《通知》提出,各所属商会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商会班子坚持每季度组织1次集体学习研讨,把握经济形势,廓清思想“迷雾”。商会党组织充分运用“三会一课”载体,深化党的创新理论学习,彰显“两个功能”作用。紧密围绕科技发展前沿、会员企业需求,定期举办政策宣讲解读、专题讲座和培训等,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商会高质量发展的具体思路与举措。杜绝学习流于形式、照本宣科走过场,在理论联系实际、学用结合上下功夫,以良好的学风树立商会与时俱进的新面貌。
进一步加强会风建设,《通知》指出,凡是商会举办的年会、会员会议、换届会议等重要会议按照规定做好审核报备。严肃会风会纪,坚决杜绝餐、会同办,做到会议和餐饮宴席分办,不图形式,厉行节约。会议要主题鲜明、议程严谨、秩序井然,以严肃的会风树立商会良好形象。
为解决商会“机关化”倾向问题,《通知》提出,要坚持会长驻会制度,原则上会长1年驻会时间累计不少于3个月,充分发挥“压舱石”作用,解决商会和会员企业发展的重点问题,杜绝会长长期脱岗、遥控指挥、当“甩手掌柜”的现象。实行“会长接待日”制度,广泛听取会员诉求,密切联系会员。建立健全会员需求动态征集和响应机制,精准对接需求,在政策咨询、信息传递、诉求反映、融资对接、人才引进、市场开拓、技术合作、法律维权等提供专业化、增值化服务。杜绝商会围绕“少数人转”“维持运转”“坐等上门”“衙门习气”等不良作风,下沉服务、促进发展,真正体现商会的责任担当。
《通知》还要求,进一步加强内部治理,切实解决商会运行机制不完善问题。进一步建立健全管理制度体系,以制度建设规范商会权力运行、内部监督、风险防控。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必须经党组织研究和遵循章程规定,履行理事会、会长办公会等民主决策程序,充分酝酿讨论,集体研究决定,执行落实情况要向理事会和会员大会报告,接受会员的监督。进一步健全完善商会安全管理制度,做好会员企业生产安全、金融风险防范、生态环境安全、劳动保障安全、舆情正面引导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以务实的作风促进商会运行制度化、规范化。
聚焦商会作风扎实转变,《通知》提出,定期开展“转变商会作风、提升服务效能”专项评议,对评议结果会员不满意的商会进行通报并限期整改,并将评议结果作为商会评先选优的重要依据。设立商会作风监督员,对作风建设情况进行常态化监督。商会党组织对会员反映的作风问题线索,认真核查处理并及时反馈。
青海省工商联要求所属商会提高政治站位,通过驰而不息抓作风,引导商会组织回归服务本位,助力优化营商环境、激发经营主体活力,为促进青海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商会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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