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这笔钱再拿不到,农民工工资发不出,我的公司就真要垮了……”
4月初,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立案庭的电话那头,一位民营企业负责人的声音压得很低,却透着压不住的焦灼。他不是在夸大,而是已经找好了债权债务的承继人,上下游的账期都快到了,就等着这笔回款来盘活整个资金链。如果拿不到钱,农民工工资发不出,材料商要起诉,企业可能真的撑不过今年。
这起标的额高达3000余万元的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原告为南通某民营建筑公司,被告涉及开发、置业、建设公司等多方主体。纠纷源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款项支付问题,涉案金额大、利益诉求分歧明显。如果走传统诉讼程序,排期、举证、一审、二审……可能得需要一两年的时间。
原告“拖不起”,被告“批不下”,大型集团的付款指令要层层上报、逐级签字。常规诉讼之路,寸步难行。
然而,这场看似无解的僵局,却走出了一条意想不到的“新路径”。4月1日法院立案,4月20日各方正式签署调解协议,全程仅用12个工作日。这看似是个案的速度突破,实则是全国工商联商会发展服务中心调解委员会(简称“商会中心调委会”)纵深推进“法院+商会”诉调对接机制、构建民营经济领域多元解纷新格局的生动缩影。
近年来,全国工商联统筹推进商会调解规范化建设,健全“总对总”在线诉调对接体系,推动调解组织“六有”标准落地,将大量涉企纠纷化解在诉前、化解在源头。此次快速调处实践,既是商会中心调委会聚焦账款清欠、服务民营经济的典型示范,更是对“十五五”规划纲要提出的“深入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多元化解、有序化解”要求,在全国工商联商会调解战线率先落地、常态见效的有力印证。
机制衔接,高效提速
近年来,全国工商联将商会调解作为服务“两个健康”、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抓手。商会中心调委会积极搭建“法院+商会”诉调对接平台,推动商会调解从“点状探索”迈向“系统集成”。
依托这一机制,案件立案后未进入常规诉讼流程,直接移送至全国工商联直属商会驻西城法院调解工作站。“建工领域相关纠纷,专业性强,标的额大,必须匹配有经验的建工调解员。”调解员秘书翻开案件台账,快速评估后,很快锁定了调委会里一名具备多年建设工程法律实务经验的调解员。
“非常顺畅。”调解员回忆道,“法院立案后直接转给我们,我们马上介入,第一时间梳理材料、联系当事人。”这种无缝衔接,为后续的快速调解打下了关键基础。
第一次接触各方当事人时,调解员的感受是“冰火两重天”。原告民营企业负责人声音里带着压抑不住的急切,他已经找好了债权债务的承继人,上下游的账期都快到了,就等这笔回款到账来盘活整个资金链。“再拿不到钱,农民工工资发不出,材料商要起诉,我的公司就真要垮了。”这句话不是夸张,而是赤裸裸的现实。
而被告方则是多家大型集团公司,主体构成复杂多元,有开发公司、置业公司、建设公司等,每家都有自己的审批流程和法务关口。一个付款指令要层层上报、逐级签字,每一关都像一道难以逾越的铁闸。法务人员的态度也很明确:公司制度不能随意突破,这个口子一旦开了,后续所有同类项目都会来参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第五十五条明确规定:“建立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为民营经济组织维护合法权益提供便利。” 这一法治精神,正是调解员破题的底气所在。
专业研判,精准破局
建设工程领域相关纠纷素以证据繁杂、专业性强著称。面对堆积如山的合同、进度单、付款凭证、往来函件,调解员没有被动应对,而是建立了一套高效筛查机制:先联合工作站秘书剔除重复、无关材料,再围绕“工程款结算”和“责任主体认定”两大核心问题,梳理各方分歧点,最后组织一次线上争议焦点核对,让各方明确各自认可与不认可的内容,过滤边缘争议,直接锁定核心矛盾。
“不能在细枝末节上消耗时间。”调解员说,“我们要做的是把水澄清,而不是搅浑。”
事实层面的模糊,是调解路上的又一只“拦路虎”。部分项目存在多层转包分包,产权归属不清;有的进度资料留存不完整,各方各执一词。调解员没有停留在书面材料上,而是主动出击。指导并协助原告律师调取不动产登记中心的产权备案信息;邀请建工领域专家辅助咨询;针对存疑的进度节点,组织各方线下到场逐项核对确认。
“一步步厘清事实,才能让调解站得住脚。”调解员说。
在此基础上,调解员先后出具三版调解方案。第一版是基础框架,按照法律规定和行业惯例,先把责任主体和大致结算范围定下来。这一版各方分歧摆得很开,讨论得还算顺畅。
第二版开始平衡利益。针对被告方提出的备案要求,调解员加入了“先备案完成后付款”的安排,既回应了被告的核心诉求,也为原告争取到了逾期支付的违约保障。
第三版是最激烈的一版。双方死死卡在“最终结算款什么时候付”这个时间节点上,谁也不肯让步。
以合代偿,共赢发展
在调解几近破裂的关头,调解员敏锐捕捉到关键转机:双方仍有长期合作的现实基础与意愿。于是,一个创新性方案应运而生——“以合代偿、以供化纷”。在已发生争议基础上先行结算部分款项、厘清债权债务,同时将库存材料、闲置产能、未完工程及遗留债权,统一纳入后续项目合作框架中逐步消化兑现,把静态、对立的债权债务转化为动态、可持续的合作收益。
这一方案精准契合建工行业“重履约、强链条、靠长期”的特点,将调解重心从“争存量利益”转向“创增量价值”,最终促成双方握手言和,并决定继续合作。
在整个调解过程中,西城区人民法院始终提供全方位的司法赋能。法官及时审核法律适用是否准确,对证据效力给出专业判断,提前把关调解协议条款,确保内容清晰、无歧义、满足司法确认要求。通过司法确认,调解协议被赋予强制执行力,一方若不履行,另一方可直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商会专业调解+法院司法确认”的协同模式,既发挥了商会熟悉行业、贴近企业的天然优势,又借助法院的司法权威和专业支撑,解决了调解协议“软约束”的痛点,让双方“踏踏实实签协议,没有后顾之忧”。最终,从立案到签约仅12个工作日,这起涉及3000余万元的复杂建工纠纷得到了高效化解。
本案充分印证,新时代商会调解早已突破小额简易纠纷的传统定位,完全有能力承接法律关系交织、涉案标的额大、矛盾分歧尖锐的重大疑难商事案件。“法院+商会”机制成熟顺畅、实操性强、可复制可推广,商会中心调委会与西城法院的协同实践,为全国工商联系统深化诉调对接、完善民营经济领域多元解纷体系,打造了可借鉴、可落地的实操样板。
站在“十五五”开局的新起点,民营经济促进法的颁布实施和商事调解条例的出台,为全国商会调解事业规范化、制度化发展筑牢法治根基。正如2026年全国工商联商会调解交流活动上发布的倡议所言:“希望广大民营企业、商会和商会调解组织,积极行动起来,发挥商会的组织优势和调解的柔性智慧,践行企业责任,积极响应调解优先、和合共赢,共同为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个案高效化解的背后,是诉调协同机制的制度效能,更是源头化解、多元化解、有序化解治理理念的基层落地。此次纠纷调处既为企业纾困解难、稳住经营发展基本盘,又守住法治底线、维护市场规则,更促成商事主体长期共赢,实现法律效果、经济效果与社会效果有机统一。随着各地商会调解网络持续织密、诉调对接机制不断完善,“有纠纷找商会”“商事纠纷商人解”正加速从行业共识走向社会共识,商会调解已然成为基层社会治理、服务“两个健康”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在护航民营经济行稳致远的进程中持续彰显担当、贡献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