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微企业是地方民营经济的主力军,日常经营中常遭遇货款拖欠、合同履约、工程款项等各类商事纠纷。走诉讼渠道往往需要投入较多时间与成本,也可能对双方长期经营往来产生一定影响;仅依靠企业双方自行沟通磋商,又时常难以形成一致解决方案。
图为泰州市姜堰区民企商会商事调解中心调解员在调解某园林公司与某建筑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泰州市姜堰区民企商会商事调解中心供图
针对这一现实难题,江苏省泰州市姜堰区立足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护航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深耕商会商事调解改革创新,有效破解企业维权成本高、耗时长、渠道少等痛点堵点。2023年2月,姜堰区人民法院与区工商业联合会联合成立姜堰区民企商会商事调解中心,配齐专职人员、建成标准化调解室。截至2025年底,泰州市姜堰区民企商会商事调解中心累计受理商事纠纷2183件,成功调解1047件,为民营企业挽回经济损失超亿元。
把服务网点铺到企业身边
近年来,泰州市姜堰区按照“区级统筹、镇级覆盖、企级延伸”思路,一步步建成全域贯通的调解组织架构,把服务网点铺到企业身边。
除了在区级层面成立姜堰区民企商会商事调解中心外,该区同步布局镇街园区、企业行业两大服务层级。镇街层面,2024年6月,依托各镇街矛盾调处中心,设立13个商会商事调解工作室,把调解力量下沉到基层。企业层面,2025年,继续向规模以上企业、基层商会、行业协会延伸,设立调解联络点,最终形成“区—镇—企”三级联动商事调解网络。
整套体系严格按照属地与行业划分职责,分工清晰、衔接顺畅。区内企业和外地企业、不同镇街企业之间的纠纷,统一由区级商会商事调解中心调处。同一个镇街范围内企业间的矛盾,由属地镇街调解工作室就地办理。涉及特定行业、专属领域的纠纷,交由对应行业协会、企业内部调解联络点处理。
“和传统解纷方式相比,我们最大的优势就是‘法院+工商联’联动发力。”姜堰区民企商会商事调解中心负责人陈祥说,“区法院长期负责商事审判,还集中管辖全市涉外涉港澳台商事案件,司法专业能力过硬。区工商联是全国‘五好’县级工商联,熟悉行业情况、联系广大民营企业。双方强强联合,既发挥法律专业优势,又依托行业资源、人脉优势,结合法律规定、行业惯例、人情事理制定调解方案,更加贴合商事经营实际。”三级联动商事调解网络改变了以往企业维权跑远路、找人难的问题,实现商事纠纷就近受理、便捷调处。
分级处置提升化解效率
针对辖区商事纠纷数量多、案情繁简差异大的情形,姜堰区分门别类建立案件分级识别机制,推行梯次化解、专家会诊模式,做到“繁案精调、简案快调”。
“我们参照诉讼案件分类标准,将所有涉企商事纠纷划分为简易、复杂、重大疑难三个等级,搭配不同调解人员。”陈祥介绍,事实清楚、法律关系单一的简单案件直接推送给常驻调解员进行调解;事实清楚但涉及法律关系定性或责任划分的复杂纠纷,推送给具有法律背景的调解员(如退休法官、律师)进行调解;事实难以认定、具有行业性、专业性、技术性的重大疑难纠纷,一般推送给具有相关行业、专业、技术背景的调解员负责调处。
为精准利用调解资源,在日常工作中姜堰区民企商会商事调解中心同步推行“案找人”“人找案”双向调配模式。初定简易等级的纠纷,在调处中发现应属复杂、重大疑难纠纷的,可以申请具有相应背景的其他调解员共同参与调解,即所谓的“案找人”。对于进入诉讼服务中心的纠纷,由常驻调解员先行筛选,选择和跟进自己认为适合调解的纠纷,即所谓的“人找案”。
谈及实际作用,陈祥表示:“案件分级处置,流程公开透明,能增强当事人信任感。繁简分流大幅压缩办理时长,提升整体化解效率。专业人员对口调处,让调解结果更严谨、更有说服力,也更容易实现当场化解、当场履行。”
比如,在实践中,一起标的额近900万元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因法律关系复杂被划为复杂案件,由专业调解员牵头调解,仅用时18天就促成双方达成一致,并完成司法确认,高效解决企业大额款项纠纷。
推动实现诉调无缝衔接
为打通调解与诉讼之间的衔接堵点,姜堰区法院联合相关部门出台《关于建立民企商会商事纠纷诉调对接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对案件移送、联合调解、司法确认等全流程作出明确规范,实现诉调无缝衔接。
“进入诉讼服务中心的涉企纠纷,由姜堰区法院民二庭在充分尊重当事人意愿的前提下统一审核、分流。”陈祥介绍,法院专门固定1名员额法官、1名法官助理,专职负责调解协议审核把关、调解员业务指导培训、司法确认法律文书出具等工作。
企业可就近选择基层调解组织化解矛盾,基层调解力量遇到处置难题,可向上移送或申请法院指导。所有经调解达成的协议,均可提交法院审查并办理司法确认,赋予协议强制执行力。
这套落地机制,实实在在解决了企业维权中的多项痛点。陈祥说道:“首先,解决程序启动慢的问题,案件移交至商事调解中心后,当日就安排调解员对接,第一时间梳理双方诉求和争议焦点。其次,大幅降低时间、资金成本,商事调解不受诉讼流程约束,开展形式灵活,并且全程不收取诉讼费用。最后,提升协议自觉履行率,调解以化解分歧为主,不存在诉讼中的对立输赢,双方更愿意主动履约。”
此前一起标的额8.4万元的买卖合同欠款纠纷,被告以材料不全为由拖延付款,案件经诉调对接转入调解程序后,调解员联合法官释法明理,被告当场付清全部货款,原告随即撤回起诉。截至目前,商事调解累计为辖区企业节约诉讼成本数百万元,多起调解案例入选最高人民法院多元解纷案例库。
未来,泰州市姜堰区民企商会商事调解中心将继续夯实调解组织、优化运行流程、建强专业队伍,擦亮商事调解工作品牌,以务实举措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护航辖区民营经济平稳健康发展。